新增1例境外移入 9日起強化入境檢疫措施

記者劉芷畇/臺北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今日新增1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境外移入,為本國籍20多歲女性(案569)自波蘭返國;陳時中指出,自11月9日起,入境有症狀者須完成二次核酸檢測陰性後,始可到防疫旅宿或返家繼續檢疫到期滿;陳時中說,自菲律賓入境旅客採檢,截至昨日,已採集1,294位旅客檢體,其中1,268位無症狀者,有9名於檢疫期滿前採檢後確診。

陳時中說明,案569於今年9月與2名同事至波蘭工作,10月25日一同返臺,入境時無症狀,並於宿舍居家檢疫,個案10月30日至11月2日陸續出現全身倦怠、咳嗽、喉嚨痛、流鼻水、嗅味覺異常等症狀,經衛生單位安排就醫採檢,於今日確診,目前住院隔離治療。

陳時中指出,因全球疫情持續燃燒,考量入境有症狀旅客染疫風險較高,自11月9日起,將強化「過去14天內有症狀旅客」2項入境檢疫措施,首先,入境有症狀或過去14天內有症狀旅客須配合於機場(或入境後至醫院)採集檢體,並至集中檢疫場所待候檢驗結果;檢驗陰性者須於間隔第一次採檢至少24小時後進行第二次採檢。第二,二次檢驗結果均為陰性且症狀緩解者,經醫師評估後始得返家或前往防疫旅宿續行居家檢疫至期滿。

此外,陳時中表示,自9月24日起實施自菲律賓入境旅客皆於集中檢疫場所完成檢疫,並於檢疫期滿前再進行採檢之措施。截至昨日,已採集1,294位旅客檢體,其中1,268位無症狀者,有9名於檢疫期滿前採檢後確診。

陳時中說明,依國際相關研究文獻及過往案例經驗,無症狀感染者經14天檢疫後之採檢結果即使為陽性,其檢體幾乎無法培養出病毒,顯示個案已不具傳染力。但若為檢疫期滿後將至醫療機構、長照機構等提供第一線照護服務者,仍須配合規定接受採檢。

陳時中說,考量菲律賓疫情於8月達高峰後趨緩,且檢驗陽性率亦於8月中旬起整體呈下降趨勢,因此,指揮中心宣布,自11月9日起,自菲律賓入境旅客之檢疫措施,將比照自其他第三級流行地區之入境旅客。第一,入境前14天內曾有症狀者(含已先自行服藥者),應主動告知機場檢疫人員並配合採檢或其他必要檢疫措施

陳時中指出,無症狀者,依規定返家或至防疫旅宿完成14天居家檢疫,於檢疫期滿後再自主健康管理7天;移工、境外生等專案對象,依指揮中心相關管理措施辦理。

今日新增1例境外移入,為本國籍20多歲女性(案569)自波蘭返國。(記者劉芷畇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