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透視》一例一休殷鑑不遠 喊假莫淪喊價

立委擬提法案增加國假天數。圖為228連續假期第3天天氣轉暖,不少民眾到動物園踏青,附近的貓纜站也大排長龍。(季志翔攝)
立委擬提法案增加國假天數。圖為228連續假期第3天天氣轉暖,不少民眾到動物園踏青,附近的貓纜站也大排長龍。(季志翔攝)

誰不想多放一天假?立委提法案要增加國假天數,肯定會有選票市場,夢裡什麼都有,但實際上運作卻相當困難,增加假日等於減少工時,代表又要陷入勞資談判的迴圈中,增訂假日不是菜市場喊價,一例一休的慘痛經驗殷鑑不遠。

首先,立委修法提高紀念日及節日的法律位階,從內政部的「辦法」提升成「法律」究竟是好是壞?或許把制定內容的權力抓到立法院對立委有好處,也可與「勞基法」位階平等,但立院程序冗長且充滿政治干擾,不如行政機關的辦法有彈性。

再來,實際上光是要多添一天假都可能要重啟一場勞資戰爭,莫忘當年勞資雙方為「勞工7天假」吵翻天。馬政府時期為落實勞工周休二日,採取單周40小時措施,勞工的7天假被挪移至周休二日的時數中;蔡政府上台後,該政策被民進黨批判,修法退回,就在這修法混沌期內,突然出現勞工既有周休二日又有7天假的一年。

然而就在一例一休正式通過後,7天假又被刪除,這次修法鬧到勞資都不開心,直接導致民進黨2018年選舉大敗,此後才又提出「勞基法」二修版,此次修法做了放寬跟彈性,但也因此被勞團轟為「勞基法修惡」。

此外,原民立委所提原民祭儀應保障3日休假,應設計更精細,而不能強硬為之,否則會引特權之嫌。比如可參考同為多民族國家的馬來西亞,地區也有地區節日,原鄉地區為舉行祭儀可視為地區固定假日,返鄉參加祭儀者可以鼓勵方式獎勵業主准假,而非以原民身分一律給假,若有人休了祭儀假卻未參加祭儀,則失去文化傳承意涵,還會引來制度不公平之爭。

新增假日與全年總工時息息相關,肯定會碰觸到勞資談判問題,不是靠漫天喊價或政治口水就能拍板,制度設計要更全面更細心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