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潭違法船屋營利 業者竊占國土遭判刑

(中央社記者蕭博陽南投縣23日電)南投多名業者改造漁筏經營違法船屋,還招攬顧客釣魚、烤肉、住宿,竊占日月潭水域國土,南投地檢署提起公訴後,3名業者遭法院判刑6月、5月不等。全案可上訴。

南投地方檢察署今天表示,黃姓、賴姓、楊姓業者曾在日月潭利用漁筏設置違法船屋,竊占日月潭水域國土經法院判刑確定,卻又在民國103年到106年間將4艘未取得水域主管機關許可的漁筏,違法增建廁所後,在纜繩綁重物定著潭面。

檢方指出,業者擅自變更漁筏用途違法使用,並以臉書「怪獸日月潭水上船屋」及「日月潭怪獸水上船屋」,對外招攬顧客或招待親友登船遊憩過夜,從事釣魚、烤肉、民宿等營利行為,竊占日月潭水域國土面積432平方公尺。

全案經登船搜索、潛水勘驗漁筏定著方式、丈量船屋後,由南投地檢署提起公訴,南投地方法院108年9月26日依刑法竊占罪,分別判處黃姓、賴姓、楊姓業者有期徒刑6月、5月不等,漁筏及犯罪所得則宣告沒收。

南投地檢署指出,日月潭水域是南投縣馳名海外天然美景,被告等人未經許可竊占水域國土,進行商業活動,造成環境破壞,呼籲民眾勿為了私利損害公眾利益,地檢署將持續查緝不法,以保護南投好山好水及民眾權益。(編輯:洪學廣)108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