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事故滿3週年 家屬批台鐵政策殺人司法背書

2018年10月21日台鐵普悠瑪號列車在蘇澳新馬站翻覆,造成18死、291傷,司法判決日前出爐,司機員游振仲被依過失致死罪處4年6個月有期徒刑,另2名被起訴的台鐵高層獲判無罪。普悠瑪號事故協會、文明人權協會選在事故滿三週年的今(21)日舉行記者會,痛批台鐵政策殺人,司法配合演出。

普悠瑪事故協會理事長董小羚表示,在普悠瑪事故中,董家有8個罹難、3個重癱,人生永遠忘不掉,她指出,3年前事故發生後,她就選擇原諒了司機,以為司法會給出清楚且明確的判決,「沒想到台鐵維持一貫作法,出事由基層扛,那我何必等3年?」她質疑,台鐵政策殺人、司法配合演出,將一輛車的翻覆完全歸咎於一個司機,「法官怎麼判得下去?」

罹難者家屬范銘浚對台鐵提出3點質疑:第一,台鐵提出的翻車地點,依據速率、秒速推算根本不符合實際的事故地點;第二,列車的主風泵明明有故障卻依然上路行駛,屬於器械故障,與司機行車速率無關;第三,台鐵沒有提供司機及調度人員「原廠操作手冊」,導致司機不知道主風泵出事依然上路行駛,隱匿原廠手冊的台鐵人員卻沒被究責。

民眾黨立委蔡壁如表示,台鐵3年內發生兩次重大事故,從制度上來看,必須要從僵化的官僚體制轉為彈性的公司化組織,並加強公司治理的透明化,讓第一線熟悉公司運作的人,可以參與公司的決策,她批評,交通部長王國材的目標是三年後台鐵企業化,卻沒有清楚進度,「政府政策不能只是喊口號,等3分鐘熱度一過,對安全的關注就鬆懈了」。

王國材今日赴立院備詢時,針對普悠瑪事故滿三週年有多位立委提出質詢,王國材表示,台鐵內部調查指出,在車輛的採購上有行政疏失,已行政懲處包含台鐵局長在內的30人,至於宜蘭地院的刑事判決,交通部予以尊重。

時力立委邱顯智指出,普悠瑪事故發生後,被認為是肇事主因的列車自動防護系統(ATP)故障頻率不減反增,平均每天故障一次,「民眾搭車就像在賭命」;台鐵表示,ATP系統自1995年購置至今,保固期已全數屆滿,相關組件老化或外在因素常會導致故障,目前已經和高雄科大合作,辦理ATP的相關改善及優化措施,包括更換控制面板元件、車下天線及傳輸電纜線防水加固,進一步有效減少故障情況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