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拿疼喊價1500元 北市藥師遭送公平會

台北市有民眾想買普拿疼,遭藥師以全被台商包走為由,喊價1盒1500元,北市衛生局9日指出,年後將開懲戒委員會,若決議廢止執業執照、藥師證書,經公告立即生效。

有民眾至北市文山區某藥局購買普拿疼,藥師稱有台商訂貨600盒,如想購買,1盒要1500元。藥師公會發現確有哄抬價格情事,該藥師也承認說過,不過拒絕出面道歉。

台北市消保官與衛生局接獲消息後,去年12月赴藥局確認庫存、銷售紀錄,該藥師現身致歉並解釋當時「誤用誇張的行銷話術」,原意希望民眾知難而退,並非要求對方以1500元價格購買,而是希望考慮購買他牌。

衛生局食藥科長陳怡婷說明,稽查當天未發現藥局囤積普拿疼,也未發現1盒1500元的售價紀錄。由於該案涉及《公平交易法》,市府並非主管機關,整理資料後移送公平交易委員會判定。

她表示,衛生局已收藥師公會移送懲戒案,預計年後開懲戒委員會,也會邀請藥師到場,委員屆時將就當日稽查狀況、藥師意見陳述、公平交易委員會案件處理進度等資料做審議,確認藥師是否違反《藥師法》。

根據《藥師法》第21條,懲戒委員可依案件情節給予藥師警告、命其接受一定時數的繼續教育或臨床進修、限制執業範圍或停業1個月以上、1年以下,重者則可廢止執業執照、廢止藥師證書。

陳怡婷補充說,懲戒方式如果性質不相互牴觸,委員會可以給予1項以上懲戒,會中任何決議須先經公告,衛生局才能執行懲處,公告時間依懲處內容不同。舉例來說,委員會認為應廢止該藥師執業執照或證書,經公告後立即生效,若是判定限制執業範圍或停業一段時間,則要交由委員會判斷須公告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