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補充兵資格放寬 役男快申請

替代役補充兵資格放寬 役男快申請

為因應募兵制即將上路,內政部近期修正「役男申請服替代役以及轉服補充兵役辦法」,放寬役男因家庭因素轉服替代役或補充兵役的申請條件。彰化縣民政處特別召開說明,希望符合資格的屆齡役男提出申請、確保自己的權益。

(李河錫報導)

國軍即將實施募兵制,為調整役男的數量以及強化對社會弱勢族群的照顧,內政部在近期修正「役男申請服替代役以及轉服補充兵役辦法」部份條文,彰化縣民政處長邱士平表示,新辦法實施後,卻還是有眾多役男與家屬並不瞭解,因此將強化進行宣導指出,修正放寬役男申請家庭因素服替代役的資格,從需照顧65歲以上親屬、調降為六十歲,以及十五歲以下調升為未滿十八歲,並放寬役男父、母或配偶患有重大傷病或患有輕度身心障礙,以及役男育有子女或配偶懷孕六個月以上等,都符合申請條件。並增列役男家庭列為中低收入戶,父母、配偶或兄弟姊妹在服兵役期間死亡或傷殘,亦可以家庭因素轉服替代役。

至於「常備役體位因家庭因素轉服補充兵役辦法」,同步放寬役男必須照顧患有「重大傷病」家屬,並將家屬年齡標準由現行的七十歲以上調降為六十五歲,縣府民政處呼籲符合申請規定的役男,可檢附戶籍謄本等相關證件或證明,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申請,再由縣府進行審查核定、以確保權益。(攝影:李河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