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保密分案要密封編號 不能指定法官

最高法院今天上午公布保密分案流程,刑庭分案法官徐昌錦強調,保密分案有法源依據,最高院收到案件以後,依法由院方人員編上案號,交給書記官將卷宗裝袋密封,隨後才編上保密號碼,製作成冊,然後才會交到分案法官手中。而分案法官拿到號碼冊,就會依照輪次表分配案件。

最高法院表示,保密分案如果要變更,因為涉及最高法院處務規程的問題,必須經過最高法院民事、刑事的庭長法官聯席會議全體法官投票決定,通過後才得以變更。

徐昌錦指出,有些人以為保密分案有弊端,可隨意指定承審法官,希望透過流程公佈,能讓大眾了解,保密分案是公開透明,絕無黑箱作業,也不能隨意指定法官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