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復甸/著作導致「最高不正義」值得嗎?

李復甸/著作導致「最高不正義」值得嗎?
李復甸/著作導致「最高不正義」值得嗎?

幾天前與念祖教授討論大致已寫完的「監察制度要義」一書,念祖提到哈佛大學法學院教授艾倫・德肖維茨Alan Dershowitz所著「從錯誤中得來的權利」(Rights from Wrongs)。

聽到這個書名,馬上吸引我的興趣,在亞馬遜書店下單買了。翻開快遞來的書,竟有德肖維茨的親筆簽名,讓我甚覺驚喜。這本他自許總結一生觀點的著作第一句話,「在這個充滿錯誤的世界裡,權利從來都不重要。我們把權利視作當然,直到我們面臨侵害,當我們可能失去權利時我們才開始珍惜。」德肖維茨雖然是堅定的猶太教徒,但是將他拋棄了權利來自上帝的簡樸詮釋,拋棄了自然法的天賦人權的思想。認為權利的基礎建立在人類的經驗裡。我們從過往的錯誤中學習到權利的知識。這種想法簡單易懂,最容易說服人們,無疑是人權思想的最佳詮解。

德肖維茨是一個可用簡潔文字說清複雜道理的法學思想家,更是一個口才便給的法律執業家。敢於對自己信仰的事,作毫無保留的論述衛護。他大聲批評兩千年最高法院所作Bush v. Gore, 531 U.S. 98 (2000)判決。

雖然解決了當年總統大選的爭議,卻做成了最高不正義(Supreme Injustice)。對這樣一位從不掩飾的猶太學者,充滿熱情,不留情面,勇於表達意見的法律人,我們只能報以無上敬意。

作者為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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