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縣防颱 管制區勿入

今年編號第十二號的中度颱風梅花暴風圈正逐漸進入台灣東半部海面,台東縣長饒慶鈴除指示相關單位瞭解颱風動態及行徑路線外,因應颱風災害防救需要。

昨(十一)日縣政府公告劃定向陽山等區域為管制區,並自下午三時起生效,限制或禁止民眾進入,違者將依法舉發,處罰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敬請民眾注意。

針對中颱梅花中央氣象局在今天上午八時三十分發布海上警報,目前中心位置在北緯二十二‧八度,東經一二四‧四度,即在鵝鑾鼻的東北東方約三八○公里之海面上,以每小時八公里偏慢速度,向北北西進行動,其暴風圈逐漸進入台灣東半部海面,並對台灣東半部海面構成威脅。饒縣長特別指示有關單位注意颱風動態及行經路線,以便及早透過大眾媒體方式,通知民眾做好萬全防颱措施,減少損失。

縣政府也緊急依災害防救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前段規定,公告劃定「向陽山區及大武山區、各河川溪流水域(含土石流潛勢溪流)、長濱至大武暨蘭嶼、綠島沿線之海岸、漁港等區域範圍」,為限制或禁止人民進入或命其離去之範圍。

為確保民眾生命財產之安全,非持有通行證或應緊急避難之需要者,請民眾於颱風來襲期間,不得進入從事登山、健行、溯溪、戲水、觀潮、垂釣及捕魚等活動,如違反規定將依法進行舉發,處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自一一一年九月十一日下午三時起生效,以維縣民安全。

同時縣府強制要求公告縣內各港口、岸際(高潮線起向臨陸側一○○公尺內,住宅區及海堤線內除外)列入管制區,禁止船(筏)出海作業(除救難船外),並立即強制縣內各港口大陸船員暫置漁船進港避風及船員上岸安置(陸上警報發布),由海巡單位執行各商、漁港(泊區)各式船舶進出港管制措施,各山區、各河川溪流水域(含水石流潛勢溪流),應禁止人民從事各項危險活動,違反災害防救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規定所製作之公告內容,協助執行之人員得依行政法第27條規定,以間接強制或直接強制方式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