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龍指學士直攻博士很奇怪 侯友宜選辦:依規定

(中央社記者高華謙新北23日電)民進黨新北市長參選人林佳龍今天上節目談及新北市長侯友宜大學畢業直攻博士學位時說「很奇怪」。侯友宜選辦說,侯友宜依規定以同等學歷報考博士班,通過口試與筆試取得學位。

林佳龍上午接受寶島聯播網「新聞放鞭炮」廣播專訪,主持人周玉蔻質疑侯友宜的論文「台灣地區性侵害殺人犯罪之研究」在網路上只有一頁摘要,沒有完整內容。且他從警察大學畢業後,沒讀碩士就取得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博士學位,「學士直攻博士」。

林佳龍說,人文社會科學類一定是一步一步走,這樣跳是有點奇怪,「真的很少見」,侯友宜民國93年出版的論文應是在擔任刑事警察局長前後完成,當時還沒有吳寶春條款。

周玉蔻質疑,博士學位通常要念3、4年,但侯友宜的警察生涯從未中斷過,他當時做刑事警察局局長,處理重大刑案之餘竟還可讀博士學位。

林佳龍說,侯友宜的論文完成時間與刑事警察局時間重疊,可能是施用刑事警察局資料變成論文。如果是利用政府職務使用這些資料,有沒有經過當事人同意或假公濟私,這都有可能違反學術規範;如果是以官員身分指揮,或蒐集應用資料,可能會有很大爭議。

周玉蔻說,侯友宜因為這個博士學位,97年才能當警察大學校長。林佳龍說,可以去查一下有沒有其他特例,究竟侯友宜是個案,還是警察大學後來為很多人開這個大門,值得釐清。

另外,林佳龍說,侯友宜論文題目的英文名稱是The research of sexual homicide in Taiwan,在英文文法上,是指全台灣唯一針對性侵害殺人做的研究,但這主題一定很多人做,侯友宜是研究之一,應用a study of才正確。

侯友宜選舉辦公室發言人王敏旭表示,根據當年教育部及警大規定,只要符合同等學力就可報考警大博士班,侯友宜88年報考時按規定繳交資料,最後參加筆試、口試後取得學位,口試、筆試在警大都有紀錄。

至於「同等學力」認定標準,王敏旭說,當年警大簡章規定,經高等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的特種考試相關類科及格,取得及格證書後,從事相關工作6年以上,提出相當於碩士論文的著作(相當碩士論文之著作,由各大學自行認定),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博士班。

至於工作年資,王敏旭說,侯友宜報考博士班時,專業工作年資已近20年,完全符合報考資格。(編輯:方沛清)111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