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涉弊4】貪汙風暴擴大 宜縣府2官員收押禁見

建設處代理處張吳朝琴。
建設處代理處張吳朝琴。

宜蘭地檢署指揮廉政署偵辦宜蘭縣長林姿妙涉弊案,檢方複訊後,認為縣府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農業處農務科長吳東原涉嫌觸犯貪汙治罪條例的圖利罪,加上有勾串共犯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宜蘭地院下午2點召開羈押庭,經過1個多小時審理,在3點25分裁定2嫌羈押禁見。

據了解,這部分案情與林姿妙有關,林姿妙雖被請回,但專案小組蒐證2年多,並未攤出手中王牌證據對決,全案純粹是貪汙弊案,案情持續升溫,並非藍營質疑的政治追殺。

宜蘭地檢署一早召開記者會說明偵辦進度,發言人梁光宗表示,農務科長吳東原涉案情節與農地土地增值稅有關,懷疑其中涉及圖利罪。

吳朝琴與吳東原在今天凌晨接近3點移送抵達宜檢,經檢方複訊後,認為2人涉嫌圖利罪嫌重大,有勾串共犯之虞及羈押必要,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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