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涉貪出庭狂轟「不正取供」 廉政署反擊:偵訊過程「合法」
宜蘭縣長林姿妙被查出帳戶藏放7844萬元不明鉅款,被依貪汙、洗錢罪名起訴。但林姿妙等被告今天到宜蘭地院出庭時卻把矛頭指向廉政署,指證遭「威脅利誘」、「不當取供」。廉政署不忍了,傍晚強硬回擊表示,均依法告知當事人保持緘默的訴訟防禦權,且確認身體狀況後才偵訊,依《刑事訴訟法》規定錄音錄影,調查過程完全遵守正當法律程序。
林姿妙今天庭訊前就對媒體開砲,委屈強調她遭廉政署不當取供,還形容全案如「編故事」。原本在檢方偵訊時自白認罪的時任農務科長吳東原進入法院後旋即翻供,辯護人今天還主張,吳打新冠疫苗後馬上接受近30小時偵訊,身心俱疲,直指廉政官曾拍桌、摔卷,用威嚇形式不當取供,據此要求自白無效。林姿妙委任律師則要求勘驗歷次偵訊光碟,確認檢廉是否有不正訊問及筆錄不實的狀況。
由於相關指控悖離事實太遠,廉政署長莊榮松為捍衛名譽立刻責令澄清。廉政署做出嚴正反駁,強調廉政官在詢問期間,都有依規定告知當事人擁有「保持緘默」的訴訟防禦權,同時也都有給予當事人適當休息時間。廉政署表示,在確認當事人身體狀況可以接受詢問的情況下,才進行偵訊,且詢問過程都全程詢落實《刑事訴訟法》錄音、錄影規定。
此外,當事人在接受訊問過程中也有「委任律師」陪同,廉政署並曾應當事人要求給予「獨立律見空間」(單獨與律師會談處),所有的廉詢筆錄也經過當事人與辯護人審視確認真實無誤後,當事人才簽名捺印,全程恪遵正當法律程序。
廉政署嚴正呼籲,全案已進入審判階段,基於尊重司法,對於本案相關當事人之辯解,本署將於審判過程中配合檢察官公訴舉證所需之事項,一一釐清相關事實。籲請訴訟當事人或外界勿作無謂之揣測或於訴訟外影響輿論,徒增社會紛擾,影響公平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