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選前之夜 板橋公所允借新府路

林佳龍選辦申請板橋新府路、新站路路權舉辦選前之夜,板橋區公所昨會勘後同意借用新府路。 (板橋區公所提供)
林佳龍選辦申請板橋新府路、新站路路權舉辦選前之夜,板橋區公所昨會勘後同意借用新府路。 (板橋區公所提供)

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民進黨新北市長候選人林佳龍競選辦公室申請板一運動場旁區運路選前之夜引發爭議,及區運路附近社區反彈後;林競辦十六日再向板橋區公所提出新站路、新府路二件路權申請案。板橋區公所十八日上午經會同警方、交通局及林選辦人員現場會勘與安全考量後,同意林選辦申請新府路路權。

板橋區長范姜坤火表示,實際勘查所申請的新府路(區運路至中山路段)與藍營侯友宜選前之夜的板橋第一運動場活動場地距離逾二百公尺,應不會彼此干擾,申請單位若做好交通動線規劃疏導,維護集會群眾與行車交通安全下,公所原則同意所申請路權。

范姜坤火表示,從未接獲市長侯友宜的關心,會勘前也以電話通知申請人到場,林選辦所申請的另兩案,評估區運路為板橋第一運動場活動進場、散場人流疏散的主要道路(漢生東路禁止民眾跨越),且區運路活動期間封閉靠近廣場一側的二個車道,為人潮滿場溢出時之容納、疏散空間。

另新站路路段與區運路、海山路原即規劃為板一活動緊急疏散時的使用通道,包括救護車、消防車、照明車等都於此處待命,考量大量人潮進出入動線及交通安全,為避免疏散動線重疊及衝突,無法同意林佳龍選辦所申請路權。

范姜坤火表示,公所原則同意選辦申請新府路(中山路至區運路)之路權,新府路與板一活動場地距離逾二百公尺,申請單位應做好交通動線規劃疏導,將交通衝擊降至最低,以維護集會群眾與行車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