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證】桃園醫院的病患,轉至台中中國醫藥醫院?有關單位澄清,切勿散布不明疫情訊息

網傳「桃園醫院的病患,轉至台中中國醫藥醫院」的內容,並稱是來自台中市議員吳瓊華的資訊。經查證,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已發布公告澄清,目前該院並未收治新冠肺炎患者。吳瓊華也在臉書上表示,流傳內容並非由吳瓊華本人或是所屬服務團隊發布。再次提醒民眾,疫情或防治措施等資訊應由指揮中心統一對外公布,民眾若接獲來源不明的疫情訊息時,應先進行查證,勿隨意散播、轉傳,以免觸法。

桃園醫院病患轉至台中中國醫藥醫院的訊息

在社群平台流傳

查證解釋:

有關「桃園醫院的病患,轉至台中中國醫藥醫院」的訊息,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在 2021 年 1 月 25 日發布澄清公告表示,目前該院並未收治新冠肺炎患者。

流傳內容也指出,該則訊息來自台中市議員吳瓊華及其團隊。吳瓊華於 1 月 26 日時在臉書上表示,流傳內容的訊息並非由吳瓊華本人或是他所屬的服務團隊所發布,並呼籲民眾勿散佈謠言。

台中市政府衛生局在 1 月 26 日發布的新聞稿中指出,近來網路或通訊軟體流傳「沒事不要去以下醫院……以上均是部桃轉診病患的收治醫院…」、「防疫車隊帶旅客至休息站吃飯,希望休息站先封閉消毒」等訊息皆為不實內容,疫情資訊應以指揮中心公布為準。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已多次宣導,疫情或防治措施等資訊應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統一對外公布,民眾若接獲來源不明的疫情訊息時,應先進行查證,勿隨意散播、轉傳,以免觸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 14 條,或《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63 條第 1 項第 5 款規定。

依《傳染病防治法》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定,散播不實的疫情消息、謠言者,可處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 300 萬元以下罰金。另外,即使民眾沒有蓄意散播謠言的意圖,仍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由警察局裁處 3 日以下拘留或 3 萬元以下罰鍰。

因此,再次呼籲民眾切勿散布有關疫情的不實消息,或是利用通訊軟體、社群網站轉傳。若有相關疑問,應撥打傳染病諮詢專線 1922,以獲取正確資訊,千萬不要以身試法,並造成自身與他人恐慌。

資料來源:

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 - 【澄清公告】本院目前並未收治新冠肺炎患者

台中市議員吳瓊華 - 臉書

台中市政府 - 【謠言澄清】部桃不實謠言頻傳 中市府籲勿散播轉傳避免觸法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 網路流傳「在台北市的越南人大規模染疫」是假的!勿轉傳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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