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難過」發聲了!重申高虹安絕無貪污意圖:誤信助理建議才踩到法律紅線
高虹安因涉嫌在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昨遭一審判決7年4個月有期徒刑,並被停職。判決出爐後,柯文哲今表示,高虹安也是政治素人,當時他忙於台北市政,對立院運作情形也不清楚,但他相信高虹安並未有貪污意圖,這是立院過去的陋習所致。
對於台北地方法院對新竹市長高虹安的判決,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今天(27日)在臉書發文表示,我感到非常難過,因為「我們滿懷熱情,勇往直前,也鼓勵年輕人投身政治,希望台灣因為有我們可以變得更好,結果卻沒有給他們足夠的保護,讓他們遭到嚴重傷害」。
柯文哲進一步指出,北院的新聞稿,證明高虹安並沒有「人頭助理」,或虛報加班時數的不法行為。然而,法官認定高虹安浮報幾位助理薪資,並將溢領的錢作為辦公室公共支出,總計11萬6514元,重判高虹安7年4月,褫奪公權4年。
柯文哲直言,助理的薪水與加班費,本該如實申報。然而立法院過去的陋習,就是將助理費與加班費領好領滿。每年立法院決算,助理的薪資與加班費,執行率都超過96%,也間接證明在實務操作上有問題,而且是普遍的問題。
柯文哲強調,他相信高虹安沒有貪污的意圖,這個公積金的制度也不是高虹安發明的,是其助理從以前的立委那裡帶來的。民眾黨是新的政黨,從沒進過立法院,高虹安也是政治素人,當時他忙於台北市政,對立院運作情形也不清楚。我的幕僚對於法院的量刑標準,對照其他案例而憤恨不平,「我安慰大家,民眾黨一向遭到最嚴厲的監督,我們只能更努力的反省改進,做到更好」。
柯文哲更認為,高虹安因為11萬的「不法所得」被「從重量刑」,卻沒有審酌高虹安並沒有前科、誤信助理建議才踩到法律紅線,且她自掏腰包的公費支出,也遠遠超過11萬。這樣重辦,是否真能體現司法的公平正義?恐怕是很多人心中的疑問。
針對高虹安表態繼續上訴,柯文哲稱,他也支持高虹安爭取自己的清白,但作為台灣民眾黨的黨主席,他也會要求所有黨公職,必須從此事記取教訓,民眾黨會以更嚴格標準自律、自省,更嚴格地自我要求,才有資格請求人民繼續支持台灣民眾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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