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營要聞】夏令期間 餐飲衛生注意事項

時序已邁入夏天,氣溫日趨炎熱,食物若未經妥適冷藏保存,易遭病菌孳生,為提醒官兵注意飲食衛生,請各單位確依部頒規定執行相關膳勤工作注意事項,重點如次:

一、單位伙食委外或自行辦伙,均應重視「食材新鮮且生熟食分開」、「個人及環境清潔衛生」、「食材應迅速處理」、「確實加熱與冷藏」及「避免作業疏忽」等五項原則,完善各項膳食衛生準備工作,以防杜集體腸胃不適等情事肇生。

二、落實執行餐飲衛生檢查,複查改善所見缺失,精進單位內部餐飲衛生具體作法;新進炊事人員(含委外廠商)必須完成健康檢查後始可參與作業,食勤人員平時應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手部若有傷口或具呼吸道及腸胃道不適症狀,應立即調離食勤工作,避免疾病傳播、官兵「病從口入」。

三、單位辦伙應避免提供生食,並小心處理及儲存食材,尤其海鮮、豆腐類食材應盡速食用完畢,避免於常溫置放過久,導致變質、腐壞。

四、各單位應定期檢視冷藏與冷凍設備,冷藏溫度應於7℃以下,冷凍溫度應於-18℃以下;每餐食材應留存乙份,於冷藏設備保存48小時,並與食材存放冰箱有所區隔,嚴禁混用,以備檢驗之需。

五、單位若有集體腸胃不適情事發生,應聯繫所屬作戰區責任國軍總醫院協助病患收容救治,並保留剩餘食物或病患嘔吐物或排泄物,俾後續檢體化驗查明致病原因。(軍醫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