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復興區發振興金 每人2000元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發放設籍於該區居民每人2000元振興金,估計1萬2300人受惠。(呂筱蟬攝)
桃園市復興區公所發放設籍於該區居民每人2000元振興金,估計1萬2300人受惠。(呂筱蟬攝)

新冠疫情持續延燒,桃園市復興區位處偏遠若確診不但就醫不便,山區也缺乏防疫物資,復興區公所考量疫情期間居民難以維持正常生活,決議發放疫情振興消費禮金,凡今年1月31日前設籍該區且6月23日前均未遷出之居民,每人可領2000元現金,6月23日起至7月31日止可備妥相關資料至各里指定地點或區公所領取,預計1萬2300人受惠。

復興區長游正英指出,全台深陷新冠肺炎疫情挑戰,復興區位處偏鄉資源匱乏,許多民眾因為確診或隔離期間無法正常工作或外出採買,生活及經濟陷入困頓,區公所團隊除落實消毒工作,也對外募集生活物資,解決居家隔離民眾燃眉之急。

他也說,之前已有許多縣市鄉鎮自行發放紓困金,當時因為復興區沒有確診個案,撙節預算評估後認為沒有跟進必要,但近期看到許多區民為了搶快篩試劑舟車勞頓、大排長龍,加上各里反映有許多家庭因為疫情影響入不敷出,在5月的區務會議通過「桃園市復興區因應嚴重特殊傳染病肺炎疫情振興經濟消費禮金發放自治條例草案」,每人發放現金2000元,由復興區代表會完成審議通過,預計全區1萬2500人共將發放2460萬元現金。

復興區公所社會課表示,符合資格之區民包含6月23日前出生的新生兒,6月23日、24日可至各里指定地點領取,6月27日至7月1日上午10點至下午2點在角板山天幕廣場,7月4日至29日於公所社會課不限里別皆可領取。民眾親領需備妥身分證及印章,未成年則由監護人代領,需備妥委託書黏貼身分證影本,並攜帶戶口名簿以供查驗。而同戶內成年人委託代領者,需貼有身分證影本的委託書及代領人的身分證正本與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