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府施工指引錯誤 要包商扛責惹議

桃園市文化局在大溪老街施作騎、牌樓及燈光照明修繕工程,不過施作到福仁宮時,卻將燈柱誤設在其他機關公有地上,在遭民眾指正後才趕緊停工,但損失要包商自行吸收引起議論。文化局澄清,是廟方指錯位置,已經重新確認施工點。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爭取文化部再造歷史現場計畫補助,辦理大溪區老街包含和平路、中山路與中央路騎、牌樓及燈光照明修繕工程,今年初開始施工,預計10月底完工。工程目的主要是希望增加對老街牌樓照明設備,讓遊客在夜間逛老街時,也有一番風景。文化局說明,此路段過去雖也有夜間照明設備,但無法凸顯牌樓特色,此次採用LED條燈,會更聚焦在牌樓。

不過有讀者投訴,日前文化局要求包商在福仁宮施作燈柱,不過有眼尖民眾發現,包商施作的範圍屬於國有財產署所有,經通知後,包商連忙停工。讀者也說,包商都已經施作工程了,之後才被通知施工位置是錯誤的地點,竟被要求要自行花錢補回、修復原狀,損失自負,實在不公平。

文化局則說,福仁宮是大溪老街重要節點,因此燈光照明也涵蓋福仁宮,預計在福仁宮前空地,設立燈柱,投射到其屋頂,施工前有請福仁宮確認位置,但發現錯誤後已經停工,錯誤部分確實要由包商自行負責,不過,施工地點日前已再現勘,已請福仁宮確認正確位置,不會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