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犬逾月全靠鄰居投餵存活 狠心惡劣飼主遭重罰

嘉義縣中埔鄉一處民宅發生犬隻遭到棄養情事,飼主長達一個多月沒回家,狠心的讓2隻狗在家中自生自滅,鄰居見狀極為不忍,數度由門外投食讓狗得以存活,經通報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後,重罰林姓飼主11萬3千元。(龐清廉報導)

嘉義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接獲民眾通報,位於中埔鄉和興村某間出租民宅內,有2隻狗被飼主棄養,因饑餓不停吠叫,引來鄰居注意。鄰居看到犬隻可憐模樣,數次從門外投餵食物,勉強讓2隻狗可以存活。

經嘉義縣家畜所追查,林姓飼主已經1個月沒有回到租屋處,並經多次通知仍避不見面也不改善,家畜所於是會同警方與房東開門而入,租屋處環境非常髒亂且散發惡臭,2犬隻則由家畜所依危難動物帶回安置,鄰居痛批飼主行徑惡劣狠心,所幸經獸醫師檢查2隻狗僅有皮膚病與些微脫水,健康狀況尚良好。

依動保法規定,未為寵物完成絕育者可開罰5萬至15萬,未完成寵物登記者可開罰3千至1.5萬,未完成狂犬病預防注射者則可依動傳條例開罰3萬至15萬。本案經查林姓民眾未對所飼養犬隻完成絕育、寵物登記與施打狂犬病疫苗等情事,家畜所依違反動物保護法與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等規定先開罰8萬3千元,另該名飼主經多次約談仍避不見面,再依動保法加罰棄養3萬元,累計重罰達11萬3千元。

嘉義縣家畜所為救助危難動物,成立24小時動物緊急救援專線(0932-525-995),每年約接獲縣內400件通報案件,只是近來發現部份民眾會濫用公務資源,例如自家飼養的犬貓生病或受傷,不想自行花錢就醫,就謊報有動物受傷要家畜所人員帶走處理等,讓家畜所人員頗無奈,呼籲飼主應善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