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地檢署偵辦現役軍人涉貪諭知交保

橋頭地檢署二十七日查獲現役軍人涉貪案。(記者陸瓊娟攝)
橋頭地檢署二十七日查獲現役軍人涉貪案。(記者陸瓊娟攝)

記者陸瓊娟/橋頭報導

橋頭地檢署與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組成專案小組偵辦「現役軍人利用辦理小額採購機會圖利案」,經長期蒐證,二十七日查獲邱、林、趙等現役軍人及一名黃姓女子犯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邱、林二人有犯罪事實,諭知交保,黃女則限制住居。

橋頭地檢署接獲高雄市調查處情資,疑有現役軍人利用辦理小額採購機會圖利。洪檢察長即指示本署檢肅黑金專組主任檢察官謝肇晶、檢察官蘇恒毅,與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組成專案小組全力偵辦,經專案小組長期蒐證,於二十七日搜索現役軍人三十七歲邱男高雄市左營軍區辦公地點及住家,並通知其與現役軍人二十九歲林男及二十九歲趙男、民人三十八歲黃姓女子等人到案說明。

專案小組調查發現,邱男等人疑似自去年四月起,利用辦理體育用品等小額採購之機會,高於市價向黃女經營的生活實業社購買,藉此從中牟利。案

檢察官蘇恒毅、駱思翰、嚴維德及李侃穎等漏夜訊問後,認被告邱、林二人及黃女涉有貪污治罪條例貪污治罪條例購辦公用器材、物品,浮報價額罪,及非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等罪嫌重大,惟無羈押之必要,故諭知邱、林二人各五萬元交保,黃女限制住居。後續將由專案小組深入追查不法金錢流向及是否有其他共犯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