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自撞護欄!男沒駕照女頂替 結果2人都被送辦

鄭姓男子沒有駕照,後座的張女跟警方辯稱,自己是機車駕駛。(圖/金山分局提供)
鄭姓男子沒有駕照,後座的張女跟警方辯稱,自己是機車駕駛。(圖/金山分局提供)

43歲的鄭姓男子,日前載著45歲的張姓女子前往新北萬里掃墓,在返家途中行經台2線金山區時發車禍,自撞護欄,不過由於鄭姓男子沒有駕照,坐在後座的鄭女出面頂替,謊稱自己是駕駛,結果被警方識破,將2人函送法辦。

警方表示,鄭姓男子在24日中午12時左右,騎機車載張姓女子行經金山區台2線35公里處時不慎自撞護欄,警方到場處理時,張姓女子自稱自己是機車駕駛,掃墓結束返回家途中過彎時為閃避車輛不慎自撞,張女接受酒精呼氣測試後,沒有酒精反應,隨後前往淡水馬偕醫院就醫,不過處理事故員警事後調閱案發地點附近監視器畫面,一眼就認出張姓女子明明是後座乘客,而鄭姓男子才是真正的駕駛,於是通知當事人再次到案說明。

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無照的男子才是真正的機車駕駛,隨後將兩人函送偵辦。(圖/金山分局提供)
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無照的男子才是真正的機車駕駛,隨後將兩人函送偵辦。(圖/金山分局提供)

張姓女子跟警方坦承,因為鄭姓男子沒有駕駛執照,而自己又是機車車主,當下就很講義氣的跟警方自稱是機車駕駛,警方隨後將2人依偽造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函送基隆地檢署偵辦。警方呼籲,民眾發生車禍,應理性誠實提供個人資料,勿欺瞞隱匿,因小失大,警方必依法究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