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斥魏揚 當殉道者就別說不違法

攻占行政院案,最高法院開庭,魏揚到庭旁聽。(林偉信攝)
攻占行政院案,最高法院開庭,魏揚到庭旁聽。(林偉信攝)

6年前太陽花學運衍生「324攻占行政院」案,最高法院30日罕見開庭,律師主張「公民不服從」、魏揚等被告無罪。檢方論告反嗆「要當殉道者,就不要說不違法」,坐在被告席的魏揚一臉尷尬,庭末法官整理法律爭點後,諭知擇期再開庭辯論。

2014年3月18日魏揚等人夥同其他占領立院人士,在同年月23日晚上,號召民眾闖入行政院與執勤警察爆發激烈衝突。檢方事後根據相關蒐證起訴93人,但民進黨執政後撤回87人「侵入建築物罪」的告訴,魏揚等人因被訴罪名屬公訴罪不能撤告,仍由法院審判。

一審將破壞拒馬及攻擊員警的許順治、李冠伶等11人判刑3至5月,遭起訴「煽惑犯罪」的魏揚等人獲判無罪。案經檢方上訴,二審認為魏揚等人煽惑他人非法侵入及妨害公務,不是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範疇,改判有罪,魏揚等8人不服判決提上訴。

最高法院昨日開庭,被告由促轉會委員尤伯祥組成12人的龐大律師團,最高檢察署則指派吳巡龍、朱朝亮檢察官蒞庭論告,檢辯雙方針對辯論庭要辯什麼爭執不休,討論近2小時。

律師主張煽惑他人犯罪的法條屬違憲,且魏揚等人行使「公民不服從」的抵抗權,可以阻卻違法。檢察官吳巡龍則舉出各國司法裁判,認為公民不服從只是政治學理,不能引用到判決,況且台灣的憲法也沒有這樣規定及適用;朱朝亮說:「魏揚等人為理念奮鬥令人敬佩,但要當殉道者就不要說自己不違法」。

庭末法官訂出兩項辯論爭點,包括煽惑他人犯罪的規定是否違憲、抵抗權或公民不服從的要件如何,能否在個案阻卻違法或減免刑責。這兩爭點將是下次言詞辯論庭,檢辯攻防的重點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