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界壩悲劇釀4條人命 台電值班的蘇姓人員判刑

去年九月十三日在南投武界壩野營,遇上台電大觀發電廠無預警異常開啟放水洩洪,導致兩個家庭六人,有二大二小被沖走溺斃事件,南投地院對當時正在值班的蘇姓人員,依過失致死罪名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月;另業務登載不實拘役二十天、得易科罰金。宣告緩刑五年。

據調查,盧姓及賴姓二家六人,去年九月十二日相偕到武界壩下方約五點五公里處的濁水溪河床露營。十三日清晨四時十二分武界壩突然放水,大水沖向營地,胡女爬上車頂避難,被沖走的賴男游回紮營處,二人在車頂對外求救,其餘二大二小被沖走溺斃。

判決書指出,台電大觀發電廠十二日晚間十一時到十三日上午八時,由蘇姓人員在控制室值班,水壩第六號水閘門在清晨四時十二分十八秒異常開啟放水,但蘇姓值班人員都未發現,過了十三分鐘,直到四時二十六分民眾電話通報後,蘇員才手動關閉武界壩六號壩頂排洪弧形閘門,但他卻在值班日至中填載不實紀錄。

案經一年多偵辦審理,南投地方法院昨日審結,認定蘇員值班期間應注意而未注意,致未能及時關閘門,並對下游民眾發出警示訊息,釀成四人被沖走溺斃慘劇,蘇有明顯過失,涉嫌過失致死罪,還填載不實資料,涉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名判刑和拘役。

南投地院法官也指出,蘇員犯後坦承罪行,也與被害人家屬賠償和解,對方同意不予追究被告的刑事責任,而蘇員也當能知所警惕,應無再犯之虞,因此宣告緩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