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經5小時偵訊 槍擊凶嫌移送地檢裁定收押禁見

槍殺前雇主一家人和兩名曾經作證指控他殺人未遂的生技公司李姓前員工,在被捕之後警方隨即展開偵訊,因為殺人動機還有作案的槍枝,警方都已經完全掌握,嫌犯只能認罪,短短的五個小時就移送到地檢署由檢察官複訊。

晚上九點被押進地檢署的嫌犯,少了白天兩次在媒體面前曝光的囂張模樣,不回應任何的問題,大概知道自己闖下大禍,接受夜間偵訊,所以檢察官九點召開偵查庭複訊,檢方十一點就向法院聲押,法院方面也因為李嫌未經許可持有子彈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串證、滅證之虞,馬上開聲押庭裁定聲押獲准,從複訊到聲押獲准速度之快相當罕見。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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