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論壇】平反無限期 德國的經驗可借鏡

德國記者作家史坦格談轉型正義:「隱瞞黑歷史,社會不健康!」史坦格被問及轉型正義議題,直接了當地表示,懲罰加害者是必要且重要的一件事,不僅是展現對受害者的尊重,同時也是正視真相,不該做的事就是不該做,並稱「暗藏一絲歷史汙點,都不利於社會健康」。

台灣轉型正義被刻意遺忘的歷史

台灣的轉型正義,受害者沒有知道真相權利?228是台灣巨大傷痕與禁忌,曾經被刻意遺忘的歷史。人民期待政府落實轉型正義,終於盼到228事件獲得平反,只見受害者,卻不見加害者,真相為何?當公權力可以任意扭曲、濫用,變成迫害人民的暴力,是成何等可怕的災難。1987年7月15日宣布解嚴,打造民主自由的台灣,但是政治整肅絕跡了嗎?由威權時代檢肅匪諜遺毒的獎金陋習根除了嗎?威權時代的政治整肅,不外刑求坐牢沒收財產,如今雖已解嚴,但卻延續其系統性的侵權行為,如濫課稅迫害人權,也須一併轉型正義!

轉型正義還受到時效限制 真是開民主倒車

學者專家對近期立法院通過之「稅捐稽徵法第 28 條」修正案提出質疑,認為明顯有牴觸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之虞。其中有些內容將可能大大影響你我的賦稅人權,到底實際的修法內容是如何?對我們又會造成哪些影響呢?政府課錯稅原本退還沒有期限,現在改為15年期限,等於是有錯故意拖15年,老百姓會被拖死!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特聘教授黃俊杰認為,「退稅請求權」之性質,為公法上請求權,屬於納稅者之實體權利,在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後,關於納稅者權益之稅捐事件,均應優先適用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學者稱為「法稅228」的太極門事件同樣是時代悲劇,以假證據、假證人製造假案,台灣財經刑法研究學會理事長陳志龍從歷史角度評論,台灣自228以來,公權力變成是統治工具,殘害人民的刀與叉。他指出1219太極門案為假案,當時背景是無中生有,主觀是要滅門,證據是陷構,變成政治假案、刑案的假案、稅案的假案。

德國轉型正義的啟示

德國在二戰之後,開啟追查納粹暴行,但當時對許多納粹同路人,無不希望埋藏這段黑歷史,免去遭受譴責和刑罰,而讓德國能夠徹底進行轉型正義的功臣,則是身為同志的猶太裔檢察總長鮑爾(Fritz Bauer),他無懼被貼上「復仇者」標籤,堅持嚴懲納粹黨羽,並在1963年法蘭克福審判(Frankfurt Auschwitz trials)中,確立「服從指示」和「未親手殺人」不再是洗清罪責的藉口。找出加害者不是為了報復,德國96歲婦人佛希納(Irmgard Furchner)因為過去曾在納粹集中營中擔任秘書,被指控犯下與種族屠殺相關的罪行,她選擇逃亡,最後仍被警方捕回。另一名100歲的老年男子,因為在柏林附近的薩克森豪森集中營(Sachsenhausen camp)擔任警衛,也接受德國法院的審判。

史坦格引述德國法學家拉德布魯赫(Gustav Radbruch)的論點,強調「納粹犯下的惡行,當時都是依據納粹法規執行,被認為『合法』,但轉型正義是建立大眾集體意識,認知『惡法非法』」。找出加害者不是為了報復,德國不只針對黨產做處理,針對前共產黨公務員,德國也訂定《除垢法》,全數開除,經過調查後沒有重大罪行紀錄,才能回聘。影響體制內工作者的做法在德國遇到不少反彈,但堅持正義才會看到希望,這樣的經驗能讓台灣更深入考量,而非迴避問題:「我們選擇被害人領取賠償金對加害人什麼都不追究,很少人做相關的研究,很少人談除垢,但不碰加害者議題真的是好的嗎?」

筆者呼籲,平反無限期,德國的經驗可借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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