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發起魚苗放流活動 翁章梁呼籲珍惜海洋資源

(記者廖建智嘉縣報導)
縣長翁章梁20日上午前往布袋第三漁港,參加由立委蔡易餘、嘉義縣市當鋪同業公會理事長張宏富及大航號等7艘漁船發起魚苗放流活動,透過民間力量自發性購買十萬魚苗(5萬尾午仔魚、5萬尾黃錫鯛);在眾人努力下,共同將魚苗倒入魚梯中流向大海,盼海洋資源得以永續。

翁章梁說,近年來,海洋漁業資源受氣候變遷、棲地環境破壞及漁撈技術精進等因素,漁業資源豐富度日益減少,未來趨勢應是養殖漁業大於海洋能提供給人類的資源;面對海洋資源匱乏需要大家共同維護,包括捕撈魚具,政府也做了相關稽查要求改善。

保護漁業資源刻不容緩,透過魚苗放流是增裕漁業資源最直接的方法之一,讓海洋資源在過程中復原,翁章梁分享,盼透過放流活動讓大家更加愛惜海洋資源,海洋資源是人類最現成的營養食物來源,不能因過度捕撈造成匱乏,透過放流補足魚苗資源,讓魚苗好好長大再繁殖、豐富海洋資源。

此外,為使海洋漁業資源可以永續,政府部門長期推動各項措施,包括漁船收購、休漁獎勵、刺網管理,為減少海洋漁撈能力,同時也推動保護棲地環境及建立國人保育觀念等計畫,另外也輔導陸上魚塭養殖,來替代海洋漁撈的消費量;加上政府及民間所舉辦的魚苗放流活動,都是希望能有效遏止海洋資源枯竭的速度,讓海洋可以恢復蓬勃的生命力。

農業處指出,魚苗放流是一門學問,需向政府申請許可才能進行的;農委會現在公告有「水產動物增殖放流限制及應遵行事項」,針對放流魚種、檢驗、地點等都有規定,政府已有調查放流魚種的棲息環境及習性等生態特性,提供建議適合放流的魚種及地點,讓民眾放流時可以選擇。

同時,為確保魚苗來源健康無害,能生存下來,不會感染或傷害天然海域的漁業生物資源,必須提供合格檢驗報告;因此,民眾若要進行魚苗放流,應事先向縣府漁業科提出申請,漁業科就會協助及輔導,與民間合作共同增裕漁業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