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職交保證金當心詐騙 玖壹壹教防騙7不3要

記者 段楚禎 報導

近期有民眾求職時,遇到公司要求繳交10萬保證金,或是在達成業績後補扣保證金,公司卻認為雙方你情我願沒有違法。台北市勞動局提醒,求職時遇到類似的要求,可能遇上求職詐騙。

根據統計,台北市勞動局2019年及2020年分別接獲123件及120件,疑似求職陷阱的陳情與諮詢申訴案件。申訴內容包括實際工作內容與廣告不符、要求勞工提供非屬工作的就業隱私資料、扣留證件或要求勞工繳交保證金等。

台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指出,企業招募或僱用員工,卻扣留財物、證件或收取保證金,已涉及違反《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3款規定,可開罰6萬至30萬元。

為提醒求職者熟記「防騙7不3要」原則,台北市勞動局請到知名團體玖壹壹拍攝宣導短片。「7不」為不購買、不繳錢、不辦卡、證件不離身、不隨意簽約、不飲用、不非法工作;「3要」是要確定、要存疑、要陪同。若對徵才廣告有疑義時,可電洽求職防騙專線1999轉分機7038諮詢。

另外,台北市勞動局接獲打工族小惠陳情,某日剛好碰到生理期,因身體不適打電話向店長請假,店長卻說她是部分工時人員,因此沒生理假。陳信瑜表示,雇主勿以為技術性刁難,或透過暗示不直接拒絕申請,就不會受罰,如查證屬實,將開罰2萬至30萬元,還會公布負責人姓名。

不過,台北市勞動局近3年接獲的生理假相關申訴僅有4件,且均尚無成立裁罰案。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規定,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工作有困難,每月可請生理假1日,每次請假以「1個曆日」為原則,雇主不能拒絕,也不能視為缺勤而影響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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