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胡景彬涉貪 特偵組起訴建請從重量刑

台中高分院法官胡景彬,涉嫌利用職務涉及貪污案,經特偵組偵查終結被提起公訴,依法移送台中地院審理,並建請承審法官從重量刑,高分院表示,早在今年八月份案發時,已先行將胡景彬停職,靜待司法調查與審判。

(李河錫報導)

法務部特偵組表示,檢察總長黃世銘受理民眾檢舉指稱,任職在台中高分院的法官胡景彬,涉嫌利用審判職務收取賄賂,因此核定列為「正己專案」的對象,在今年八月間,指揮調查局中機組,分別前往台中、台北與新北市,同步搜索胡景彬的辦公室及住處等多處地點,並將胡景彬等多人傳訊到案,訊後聲押胡景彬等四人、被院方裁定獲准;全案經嚴密追查後發現,胡景彬法官,在承審中港大飯店產權訴訟案時,涉嫌與同居人黃月蟾合作,向大飯店法定代理人邱姓女子索取數百萬元與高價珠寶等賄賂,經擴大追查後還發現,胡景彬還涉嫌利用法官職務,透過廖姓男子涉入多起司法黃牛詐騙案,全案經偵查終結,在二十三號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與、詐欺等罪嫌將胡景彬等多名被告提起公訴,並建請從重量刑,院方則表示,早在案發時就依照法官法,將胡景彬法官先行裁定停職處分,並建請司法院移送監察院調查。

此外,檢方在起訴書中並要求院方依法追繳三百萬犯罪所得,並沒入胡景彬來路不明、高達四千六百多萬元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