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81)—以官為本開人權倒車 政府應集體負責

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兼任教授/前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林文舟談到,憲法訴訟法於今年實施,憲法法庭增加了個案裁判的憲法審查,成為第四審法院,但可以不受理。而司法院又準備將上訴最高行政法院採許可制,並嚴格限制上訴事由,提高門檻以減少案子,老百姓的冤屈最後將無處可申。法院組織及訴訟程序金字塔化,是以官為本,不是以民為本,疊床架屋,開人權的倒車。此外,司法院院長權力過大,集所有法官陞遷、調動、考績於一身,又聽命於總統,司法行政集權,等於整個國家的司法權集中在一、二人手上,影響司法審判的獨立。

信杰地政士記帳士聯合事務所負責人蔡維杰直言,任何行政機關公務員對民眾施加的迫害,都是屬於政府的作為,應該集體負責,每個相關公務員都有責任,但是現況卻是集體不負責,大家都說不關我的事,所以百姓就受苦。房地合一稅制實施之後,二等親財產的移轉,他都會建議用買賣的方式,否則會因為法規問題,變成取得成本太低、獲利過高的假象,要被課高額稅金,但國稅局往往以買方的貸款能力來刁難,而且每個國稅局標準又不同,造成人民非常痛苦,呼籲政府要體會人民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