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89)-台灣人權大不走? 太極門案五度提交聯合國人權理事會

太極門師徒拜訪五大洲101國進行和平文化交流,被譽為國際和平親善大使。(美聯社拍攝)
太極門師徒拜訪五大洲101國進行和平文化交流,被譽為國際和平親善大使。(美聯社拍攝)

▲太極門師徒拜訪五大洲101國進行和平文化交流,被譽為國際和平親善大使。(美聯社拍攝)

台灣自2009年將國際人權兩公約國內法化,期望與國際人權接軌,近期剛完成第三次國際審查會議,卻有許多民間團體紛紛抗議人權倒退嚕,尤其太極門假案被許多組織提出,也在IRF分組會議引發討論,甚至已經五度提交聯合國人權理事會。

擁有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ECOSOC)諮詢地位的非政府組織「爭取個人及組織良心自由協調會」(Coordination des Associations et des Particuliers pour la Liberté de Conscience,簡稱CAP-LC),於2022年6月1日向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50屆會議,提交一份關於「人權兩公約和宗教或信仰自由」的書面聲明,該文件已公布於聯合國網站。義大利新興宗教研究中心 (CESNUR) 創辦人暨《寒冬》雜誌總編輯 Massimo Introvigne教授指出,根據這份書面聲明,太極門案證明了台灣尚未落實人權兩公約。

CAP-LC提到,宗教或信仰自由(FORB)是兩公約重要的組成成分,也是最常被違反的。根據台灣「兩公約第三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結論性意見與建議顯示,台灣在全面落實兩公約上仍有待努力,但內容沒有提及宗教或信仰自由令人感到意外。審查會議中有幾位公民團體與會代表都提到了太極門案件,這是一起懸而未決的公然侵犯人權案例,在台灣與國際上都有許多學術研究文獻討論它。

為什麼這個問題值得在國際論壇上提出?CAP-LC強調,太極門是一個非常典型的例子,說明即使政府公開承諾推行兩公約,但實際上人們並沒有得到應有的尊重。CAP-LC呼籲,須盡快解決那些因為不尊重兩公約而導致不公義的懸而未決案件。

早在2010年11月9日,另一個具有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ECOSOC)諮詢地位的非政府組織世界公民總會(AWC),就將太極門案透過聯合國1503程序向人權理事會提出。

第47至50屆會議,CAP-LC連續四次提交書面聲明,每次探討不同議題。第47屆會議所提的書面聲明,內容是關於政府如何濫用稅收歧視特定宗教和心靈修行團體,這是一種侵犯人權的行為,太極門案件就是這樣一個令人震驚的案例。

第48屆會議的提案中,重點強調「利用沒收不動產做為歧視少數宗教和心靈修行團體的武器」。2020年太極門修行道場預定地因為一份自始不應存在的1992年度稅單,遭違法查封、拍賣與沒收,這份聲明即以此案例來說明這種危險策略。

第49屆會議上提交一份反貪腐的聲明,呼籲人權理事會關注太極門案。此份聲明也傳遞了太極門案件日益國際化的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