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直撥退稅 節省取款成本

海關直撥退稅措施於去年七月二十日新增應退還稅款或保證金直接撥入指定帳戶的服務。對此,基隆關呼籲進口廠商能多加採用,以減化取款手續及節省取款成本。

基隆關指出,海關提供多元退款管道,自去年七月二十日新增應退還稅款或保證金直接撥入指定帳戶的服務,進口人只需填寫一次申請書,後續案件便可沿用。

基隆關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如有重複、溢繳稅款情形,海關以往都是以支票方式退還,因此持票人需往返金融機構兌領;另外,如支票不慎遺失,則需辦理掛失止付及法院公示催告等繁瑣手續,相當不便。

至於原先向海關提供的稅款保證金超過應繳稅款部分,實務上雖可透過電匯方式退還,但因是由銀行劃撥匯款,所以需由納稅義務人自行負擔手續費新臺幣二十五元,若是改採直撥方式退還稅款或保證金,一則可以減少廠商需赴金融機構臨櫃兌領支票的舟車勞頓,另也可避免產生支票可能遺失的風險;此外在保證金的退還方面,領受人也可免除電匯手續費的支出,節省取款成本。

基隆關表示,但經該關統計此一新措施推出至今,只有三百七十家廠商申請改採直撥方式退款,因此該關特別再次宣導呼籲進口廠商多加利用。

基隆關表示,進口廠商如欲申請採用直撥方式退還保證金或稅款,可上財政部關務署網站下載相關書表,或向進口地海關索取電匯直撥退還押(稅)款申請書,在填妥申請人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帳號、戶名、存款人統一編號、公司負責人姓名、地址及電話等資料後,加蓋公司大小章,並附存摺封面影本,送交進口地海關辦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