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官驚見 竹北房用3年前舊照

竹北市2、3月再傳建案開賣即完銷,受到行政院消保處、內政部地政司關注,新竹縣政府消保官靳邦忠日前了解,發現媒體刊載3月開賣即完銷建案的照片為2018年舊照,另案則以10萬付定買總價逾2000萬的建案,靳邦忠呼籲,建商勿影響公平交易市場,違者最高可處2500萬元。若買方轉手紅單,依據新通過的法規,每戶可罰15萬至100萬元不等罰鍰。

某建商日前在自強南路推出76戶新案,開賣當天即傳出完銷,且有媒體報導當天盛況,靳邦忠實際了解後發現,媒體刊登照片為2018年12月底的舊照,經詢問建商後,建商也在2小時內請媒體下架報導。

另案則是今年2月開賣的建案,總戶數共110戶、總價達2400萬至2800萬,也傳出銷售當天即訂購一空,不過靳邦忠也質疑,總價數千萬,預購訂金竟僅付10萬,駐場負責人解釋,未來還要正式簽訂合約付定金,讓靳直言:「等同尚未正式賣掉1戶!」工務處也質疑若真完售,為何還需要蓋樣品屋?業者稱樣品屋還沒蓋好,消費者就先預訂,但「也有可能有幾戶會退」,因此仍須蓋樣品屋。

靳邦忠要求建商應於15日之前將購屋證明單交予地政處案件核實,而非採用「紅單」,他說依照新通過的平均地權條例47條之3,已向建商簽約的消費者,未來不可將紅單轉讓給第3者,若有轉讓情形,每戶可處15萬至100萬不等的罰鍰。

靳邦忠也呼籲,媒體報導前應善盡查證義務,誤刊假新聞也會影響公信力並造成社會紛擾。若媒體以過期照片刊登開賣即完銷等假新聞,業者還不立即澄清,與媒體合謀增加買氣,使消費者衝動購屋,影響正常交易市場,即符合公平交易法第25條的構成要件適用,最高可罰2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