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旺季留意4須知 免落陷阱

記者黃德潔/臺北報導

百貨公司周年慶陸續開跑,經統計,每年10到12月是消費爭議申訴案旺季。臺北市府法務局呼籲,購物牢記4大注意事項,才可避免消費糾紛。

法務局主任消保官楊麗萍指出,11月起,電商雙11等購物活動、各大百貨周年慶皆陸續開跑,業者祭出優惠活動吸引民眾購物。經統計,每年10到12月是消費爭議申訴案件旺季。

消保官提醒,消費者留意4大注意事項,包含百貨公司滿額贈禮券,不同一般有償禮券;加會員或下載手機應用程式(App),應審慎提供個人資料;破盤價或特惠商品,應多比價和注意效期;網路購物,留意一頁式廣告。

消保官解釋,百貨周年慶推出滿千送百等滿額送禮優惠,但贈送商品券、抵用券,與一般禮券不同;許多商品優惠券要等下筆消費才可抵用,且不提供履約保障機制,建議消費者留意使用限制。

此外,民眾加入會員時,若要提供個人資料,應小心謹慎;若認為業者可能有不當蒐集、處理或利用個資,可向主管機關陳情檢舉。

消保官指出,詐騙集團常以貨到付款、假冒企業或商城名義騙消費者,民眾宜避免透過社群網路廣告聯結購物。若購買後發覺有異,可拒絕收貨付款;若無法聯繫寄件人,可向宅配業者反映,協助辦理退款。

法務局表示,遇消費疑義,可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市民熱線「1999」轉7812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