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院承認AI著作權 經濟部:觀察國際發展

AI創作到底可不可以享受著作權保護?目前世界各國都尚未承認。不過大陸已有深圳法院主張AI寫的報導可受保護案例,南韓對此也在做修法討論。對此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表示,國內目前不會去修法承認,但會觀察未來國際發展。

包括美國、我國等各國著作權法規,都只承認自然人或法人為主體,沒有承認AI機器人,因此也未給予著作權保護,除非是自然人或法人共同參與的「人機協作」,但也不是保護AI。

台灣資訊智慧財產權協會理事長陳家駿表示,各國官方都認為AI沒有著作權,因為法律保障作品的「原創性」,可是你看2016年荷蘭推出「下一個林布蘭」繪畫,利用AI與3D列印,將17世紀該國國寶級畫家林布蘭畫作重現,其風格與技巧完全具表達個性,能說不具備創作性嗎?

他認為,最後真正有權決定的還是在法院。中國大陸深圳地院在2019年,就曾針對騰訊AI寫稿機器人的新聞報導和財務分析,認定其自動生成內容可受著作權法保護。

而最近鄰國南韓也有在討論,是否要修法對AI著作權進行保護。

ChatGPT等AI聊天機器人目前都還在發展中,變動中,將來國際司法上究竟如何認定,尚待進一步釐清。

智慧局著作權組代理組長洪盛毅表示,國內目前不會因應AI創作去修改《著作權法》,但以後會不會不敢講,還是觀察國際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