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速照相噴漆 貨車駕駛送辦

駕駛貨車的陳姓男子因不滿被開單,涉嫌在高市小港區南星路測速照相鏡頭外的玻璃噴白漆。(記者蔣謙正翻攝)
駕駛貨車的陳姓男子因不滿被開單,涉嫌在高市小港區南星路測速照相鏡頭外的玻璃噴白漆。(記者蔣謙正翻攝)

記者蔣謙正∕高雄報導

駕駛貨車的陳姓男子因不滿被開單,涉嫌在高市小港區南星路測速照相鏡頭外的玻璃噴白漆,以致該設備無法正常運作,警方依毀損公物罪嫌送辦。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測速照相廠商至小港分局大林派出所報案稱,在小港區南星路測速照相機,拍出的違規相片模糊,設備遭毀損,致不能正常使用,經現場檢視竟發現測速照相鏡頭外的玻璃,遭不明人士噴白漆。

小港警方遂與廠商調閱相關監視器影像,發現一名五十歲陳姓男子於七月二十四日晚上十時許,駕駛貨車行經該測速照相機前,使用白色噴漆將鏡頭外的玻璃毀損噴漆,小港分局於七月三十一日通知到案,依法偵辦。

警方呼籲,切勿任意破壞毀損公物,毀損公物涉嫌刑法第一三八條:「毀棄、損壞或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或委託第三人掌管之文書、圖畫、物品,或致令不堪用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請民眾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