濃霧駕車安全要領 中市警局提供8+1原則

日前台61線西濱快速公路254公里處,因濃霧視線不佳,發生20車連環撞事故,造成2死8傷,各界譁然,台中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特地提供8+1駕駛要領,維護自身安全。

台中市交通警察大隊指出,行經濃霧行車視線不佳路段,記得減速慢行,盯緊前車,並與前車保持足夠安全距離。其次,要開啟頭燈、前後霧燈及危險警示燈。還要減少變換車道,以免後方來車來不及反應,造成危險。

如果濃霧過大,暫停路邊,等霧散再上路。同時,保持除霧、清潔雨刷與玻璃,將車窗打開一條縫,讓車內外空氣流通,溫度一致,避免擋風玻璃內凝結霧氣,並且先以雨刷水,將擋風玻璃刷洗清潔。

交通警察大隊提醒,要緊盯標線、儘量行駛路中間,在大霧中,盡量利用殘存視距,盯住路中的分道線行駛。還可以善用喇叭,因為霧天視線不好,按喇叭可起警告行人和車輛作用,當聽到其他車的喇叭聲,應當立刻鳴笛回應,示意己車位置。最後切忌急煞,在大霧天開車,應該用點煞,慢慢降低車速,突然急剎車,會讓後方車輛來不及反應,導致追尾發生。

交通警察大隊表示,除了8大要領,另外1招兩階段處置,可預防二次事故發生。當駕駛人在快速道路發生事故時,建議二階段處置,第一階段先下車確保自身安全,如果後方車流多且速度快,建議先短暫離開車道到安全處所。第二階段立即觀察後方狀況,在確保安全前提下,迅速將車上故障標誌取出、放置車輛後方80到100公尺處,並報警處理,以維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