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防疫團隊應該要有經濟學家?

作者:陳暐/一個貓奴的經濟學筆記

前陣子造訪了家裡附近幾家托嬰中心,除了介紹硬體設備與師資外,所有地方都提到了接小朋友下課的時間規定。有的是規定晚上 6 點前要接,超時每半小時要收取 100 元的「延托費」;有的是把規定時間延後到晚上 6 點半,但是每月多收一筆 2,000 元的費用。

這讓我想到了一篇以色列的經濟學研究(Gneezy, U., & Rustichini, A., 2000):兩位經濟學家發現,當地的日托中心家長接小朋友常常遲到。直觀而言,如果像台灣的托嬰中心一樣,用罰款來制止家長遲到應該是很有用的手段。他們將幾間願意參與研究的日托中心隨機分成了實驗組與控制組:實驗組的家長如果遲到一次(接一位小朋友)要支付一筆大約 90 台幣的罰款(多次多人罰款累加);控制組的家長則維持原來的制度(即沒有罰款)。

這個研究持續了 15 週,研究者意外地發現,從第三週開始,相比於控制組(沒有罰款)反而是實驗組(有罰款)多了整整一倍的家長遲到!探究其原因,他們發現,在沒有罰款的時候,家長會遲到多半是不得已的,能趕到的家長多半都會盡力趕到;有了罰款,那些不得已的家長還是來不及,但那些本來盡力趕到的家長中,有部分的人會覺得如果多付一點錢就可以不用那麼趕,其實蠻划算的,自然也就開始遲到了。換句話說,家長沒有把這筆支出當作罰款,而是一個延長服務的價格。

經濟學家的其中一項專長就是研究制度設計與人們對制度的反應。眾所皆知的像是央行的貨幣發行制度,和財政部的租稅制度,就是經濟學家設計的,除此之外,經濟學家對於非傳統的經濟問題也多所著墨。以日托中心的例子來說,從經濟學角度觀之,相較於懲罰(罰款)機制,反而應該建立一個獎勵制度來鼓勵不遲到,如此一來家長會用賺取獎勵的心態去接小孩,進而更準時。類似的例子還有健身房的制度:如果目的是要鼓勵人們多運動,那收取吃到飽的月費還不如讓使用者每次去都可以從月費中拿回一部份作為獎勵。

除了上述兩個例子,過去 5、60 年來,經濟學家跨足教育、家庭、法律以及健康醫療領域,不管是利用實證還是實驗的方法,都讓我們對如何利用制度引出特定的行為(像是準時與運動)有了一定的認識。

獎勵發現陽性病例:「過程」比結果更重要

從建立獎勵機制的角度,延伸到台灣對於疫情控制的制度設計討論,根據臺灣過去這一年的疫情狀況和報載的資訊,至少有兩項制度的設計有改進的空間:其一是我們獎勵醫師與藥師抓到確診者的機制,其二是我們設法讓確診者誠實回答他們的足跡與接觸人群的機制。

針對第一點,依照衛福部疾管署的規定,基層院所的醫師或藥師如果鼓勵病人轉診(檢)並成功發現陽性病例,那他們就可以獲得一萬元的獎勵。這個制度看似合理:獎勵抓到陽性病例的人就可以讓我們抓到更多陽性病例不是嗎?但問題是,這個作法是獎勵「結果」(抓到確診病例)而不是獎勵「過程」(送有足夠疑慮的病人轉診),所以尤其在這次本土案例大爆發前,我們很容易獎勵到少數恰好抓到陽性病例的醫(藥)師,而沒有獎勵到認真做轉診判斷的那些人。

正確的制度應該是週期性地檢查每個轉診的案例,計算這些案例事前可能是陽性的機率,還有被轉診的合理性有多高,並獎勵那些在這兩個指標上做得好的醫(藥)師。換言之,即使某位醫師從來沒有轉診到確診者,但是他轉診出來的病患在做檢驗之前的確都很可疑,那我們也應該獎勵這位醫師,因為他在做轉診的這個工作做得非常好。反之,若有一位醫師送了非常多案例轉診,並且抓到一兩位確診者,但是事後的分析看來他是亂槍打鳥剛好猜中的,我們則不應該獎勵他。

與其懲罰謊報,不如獎勵誠實

而就第二點來說,這次獅子會某位成員聲稱自己小孩在國外,結果他女兒卻在高雄自費篩檢發現確診,導致這個家庭因為謊報足跡與接觸史,被罰了30萬元。民眾大都覺得這很理所當然,甚至大快人心,但就防疫的角度,對謊報的人給予金錢懲罰,真的是正確(效率最高)的作法嗎?

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應該先確定我們的目標:我們希望所有確診者都誠實地上報他的足跡與接觸史。若有多種制度都能讓確診者誠實,我們則希望採取社會成本最低的方式。目前的制度確實可能阻止了許多確診者謊報,但是像獅子會成員這樣的行為,也已經發生過很多次了,每發生一次,整個社會都付出了龐大的疫調與公衛成本,絕對不是那 30 萬元可以彌補的。

為何總是有人甘冒罰款的風險說謊呢?我認為文章開頭說的日托中心家長心態可能是一個原因。換言之,這些人把罰款當作一個可能需要負擔的成本,那就成本效益分析來看,也許謊稱自己女兒在國外的好處,大於了可能要負擔的 30 萬成本,那說謊也就是合理的行為了。

究竟怎麼樣的制度可以讓確診者都誠實呢?若我的猜測為真,那如同在日托中心的研究中我們所學到的,正確的作法反而是獎勵我們希望看到的行為。也就是說,我們的制度應該是,若確診者報告的足跡與接觸史非常完善,我們獎勵他一筆錢。這聽起來也許很違反直覺──除了民眾觀感上認為誠實回報是「應該的」之外,獎勵確診者也是一筆成本;但這樣做能省下來的疫調與公衛成本其實更多,甚至會鼓勵大多數民眾更認真地記錄自己平日的足跡和接觸對象,讓自己不幸確診時至少還有點回報。更重要的是,如同臺北市最近赦免失聯(非法)移工來鼓勵採檢的作法一樣,我們這樣做是讓確診者自願地吐露真相,這在經濟學中又稱為「誘因相容」 (Incentive Compatible),是一個好的機制設計中的重要條件。

小結:防疫可以很經濟

為什麼防疫團隊應該包含經濟學家?其實這個問題就像問為何防疫團隊裡應該有醫師與公衛學者一樣,答案很簡單,因為要做到一流的防疫,我們需要各種專業的能力。醫師提供的是醫療上的專業,像是告訴我們要怎麼判斷自己可能得病了;公衛學者提供的是流行病學上的專業,像是判斷何時需要做大規模篩檢;而經濟學家則是提供機制設計上的專業,像是設計出好的制度來鼓勵確診者誠實回報。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面對這麼嚴峻的疫情,也只有專業分工的團隊能真正完成防疫的工作。

※本文由換日線網站授權刊載,原標題為《 為什麼防疫團隊應該要有經濟學家?》,未經同意禁止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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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陳暐,台北大安區人。臺灣大學經濟學學士、碩士,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經濟學博士,曾任教於中央大學企管系,目前任教於臺灣大學農經系。研究專長為神經與行為經濟學。因為工作與求學的關係足跡遍布美國賓州州學院、俄亥俄州哥倫布、加州洛杉磯與柏克萊、香港以及深圳。工作之餘喜歡打遊戲、看美劇、吃飯喝酒與當貓奴才。家中主人為一隻萬中選一的不貪吃橘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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