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販賣動物藥品 查獲將裁罰9-20萬元

可能趁疫情期間撈小利,有不肖民眾私下販賣動物用藥品牟利,台南市動保處表示,至5月止,已查獲6件未取得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卻擅自營業販售動物用藥品案件,5件是在網路上販賣,已依違反動物用藥品管理法,分別裁罰新9萬元至20萬元,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法律無假期,雖新冠肺炎疫情嚴峻,仍會全力緝查法辦。

動保處表示,依據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規定,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者,應備妥相關文件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合格核發許可證後才能登記營業,並應於營業場所販售,擅自上網販售或無照販售都是違法行為。呼籲民眾購買動物用藥品前,應注意業者是否領有政府主管機關核發的動物用藥品販賣業許可證

動保處指出,為落實動物用藥品抗菌劑、中樞神經藥物等流向管理,已公告應定期申報資料的動物用藥品種類,包含抗細菌類藥物、中樞神經系統興奮劑、麻醉劑、鎮靜藥、安眠藥等,並建置動物用藥品銷售資料申報平台,將於110年7月1日上線,未來動物用藥品製造業者、輸入業者、批發及零售業者,都必須定期至該平台申報藥品販售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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