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通勤風險 居家上班沒有颱風假

記者吳典叡/臺北報導

烟花颱風逼近,民眾開始準備防颱措施,也關心是否有機會放颱風假。對此,勞動部昨日表示,目前居家上班的勞工沒有通勤風險,因此,就算地方政府宣布放假,仍不能以此為由拒絕上班,若不出勤可視為曠職。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指出,由於疫情關係,陸續有企業採行居家上班的工作模式。以目前居家上班的情況而言,勞工並沒有通勤風險,所以,不可以「颱風停班」為由拒絕提供勞務。

黃維琛解釋,由於颱風假是基於「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所出現的作法,但並非是真的放假,該要點是依勞工居住地、上下班必經之地或工作地,任一地點縣市政府宣布公務員停班時,勞工就可不出勤,雇主不得要求勞工以事假、特休假等假別處理,也不可扣發全勤獎金、打低考績等處分,但可不給薪。若勞工出勤就視為正常上班,雇主不需額外給加班費,也可不用給補休。

黃維琛強調,目前單純居家辦公的上班族已減少外出通勤風險,因此,如果颱風來臨,且可以正常提供勞務工作時,就應該繼續提供勞務;若勞雇雙方經過協議,認為在颱風假期間沒有必要提供勞務時,仍可自行約定放颱風假或出勤,若經協議放颱風假,勞工可不出勤,雇主可不給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