牆外文摘:台灣和阿富汗的距離有多遠?

(德國之聲中文網)台灣《風傳媒》發表文章《那邊內戰結束這邊演習登場─台灣阿富汗到底有多像?》,作者徐和謙指出,在阿富汗塔利班內部,常因各個部門的本位立場不同出現政分歧。例如,一直負責對外斡旋事務、7月底接連穿梭中國、伊朗、俄羅斯等地拜訪的政治委員會負責人巴拉達爾一派,被認為更趨溫和、具有"開明"色彩。在巴拉達爾向國際社會承諾塔利班將與國際恐怖主義劃清界線之際,這些"承諾",卻往往未能獲得塔利班內更執著於原教旨主義的強硬派的苟同。在阿富汗塔利班組織內部存在不同派系,且各個指揮網絡對不同地區擁有不同程度影響力的現實下,如何確保其外交保證能在山頭林立的權力生態中,能得到層層落實?

文章認為,對中國來說,阿富汗固然是共享90公裡陸上邊界的鄰國,也是現實上確保新疆保持穩定的西大門。然而在文化和歷史記憶上,阿富汗從未被視為中國真正的欲謀求影響力的範疇,而更似於19世紀的英俄爭霸,以及更早之前的伊朗、土耳其、巴基斯坦等文明互相沖撞的舞台。中國和美國都知道,未來相當一段時間,互相爭鋒和主要要處理的戰略難題和挑戰,仍在歐亞大陸的東面、在海上,而不是心髒地帶。這或許也可以解釋,何以在8月17日──美軍近年來外部形象最低落、情報評估能力最被質疑、期建構的作戰伙伴和盟友關系最被挑戰的時間點(8月15至16日)後的兩天內,一場目前規模還不明的跨軍種演習就在台灣東南和西南的周邊海空域上演。

台灣要為自己而戰

台灣《上報》發表文章《相信價值為自己而戰 台灣不會是阿富汗》,作者鄭吉玟認為,作為海權強國,美國首要確保的是"自由航行"(Freedom of Navigation),以保障軍事能力的投射,與經濟利益的獲取。即便美國與台灣斷交,仍訂立作為美國國內法的《台灣關系法》(Taiwan Relation Act)。它不只高於不具法律效力的"美中三公報",還開宗明義指出"本法乃為協助維持西太平洋之和平、安全與穩定……"(To help maintain peace, security, and stability in the Western Pacific……)。因此美國保護台灣,不只是因為雙方在"抗中"上的利益一致,症結其實是保護西太平洋;而保護西太平洋,就是保護美國的國家利益。美國並沒有對它放棄的阿富汗、越南、庫德族訂立過相關類似的法律。

文章說,台灣很難變成阿富汗,除非美國要放棄自己的國家利益。但這不代表台灣可以完全依賴美國,因為無法為自己而戰,就只會拖累別人,終究會被拋棄。拜登就說"如果阿富汗的軍隊都不願為自己而戰,那麼美國的部隊就更沒有理由、也不該繼續參戰,並因這場戰爭而死……"

港台藝人如何吃中國飯?

香港《端傳媒》發表文章《跨境獵殺港台藝人,中國市場這碗飯不是那麼好吃的》,作者孫小椒指出,在中國民族主義敘事的語境中,如果你對執政黨有異心,你基本就是"獨",對此中國官方和民間的定義一致。這是觀察中國網絡輿論場對港台藝人每一次獵殺時,你必須了解的文化背景,就是這麼嚴格。

作者說,在中國娛樂市場的輿論現實中,除了巨細無余的言行檢查以外,還有對於字句和情景充滿想象力、幾近文字獄的超譯,最終形成大型獵巫。而哪怕藝人自認根正苗紅、能屈能伸、經得起網民挖掘考驗,要吃得起中國觀眾這碗飯,你還得熟知所有"辱華""港/台獨"雷區,改好語言習慣,否則可能在一個莫名其妙的地方,就撞上南牆,哪怕沒有就地毀滅,可能也會元氣大傷。

作者認為,任何立場的創作者,都有資格以其作品實力在任何地方獲得報酬:一個批評美國政府的歌手,當然有資格在美國市場繼續賺錢,一個支持蘇格蘭獨立的演員,也應當可以憑借其實力在英國吃得上飯。受眾當然有理由立足於市場來選擇自己的服務,但前提是這個市場和相關的信息流通是自由、不受操縱的。這種"你要賺我們錢就要跪舔我們"的強盜邏輯,只是一個強制的現狀,不是一個道理,更不能用來約束創作者的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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