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教幼兒入幼兒園報名 即起至月底

提供學前特教幼兒優先入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機會,台中市政府教育局每年辦理特教幼兒入幼兒園鑑定安置,11月2日至11月30日受理報名,設籍台中市並於110學年度滿二足歲至入國民小學前(104年9月2日至108年9月1日出生)有特殊教育需求幼兒均可申請。

教育局表示,台中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以適性、就近安置為原則,研判幼兒障礙程度、適應情形及各項資料進行鑑定及安置作業,保障幼兒受教權益,市府受理申請後,將由心理評估人員進行評估,召開審查會議及安置協調會議。

教育局說明,家長可在提送入幼兒園鑑定安置申請前聯繫園所參觀環境,了解該園所的教學模式及特教資源,如需申請,家長應備齊鑑定安置報名表(共4頁)、戶籍資料影本、具備安置順位所列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及有效期限內的醫療相關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依限郵寄或親送至台中市中區特教資源中心(台中市東區樂業路60號),預計明年3月12日公告鑑定安置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