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政黨籌錢2-2/民眾黨曾要求立院改變「加班費」稽核慣例,當月未用完可「留用」

台灣民眾黨新竹市長候選人高虹安的助理費回捐爭議擴大,如今被爆出5位民眾黨立委辦公室皆有助理費回捐的模式。其實該黨並非首次被質疑「寄生國會」,昨天(11月16日)再傳出立法院加班費依規定「按月稽核」,卻在本屆有了變化,當月加班費未用完,將可「留用」至下一個月,直到當年度年底若仍有餘額,始繳回國庫。立院傳出要求改變該慣例正是為民眾黨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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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加班費依規定「按月稽核」,傳出要求改變慣例可「留用」至下一個月正是位民眾黨立委。翻攝FB@高虹安

根據立院經費規定,公費助理加班費每位立委每月編列8萬8267元。依《立法院經費稽核委員會組織規則》規定,對立法院經臨各費之收支「按月稽考」,即當月加班費有餘額就繳回國庫、月底即歸零。

本屆起公費助理加班費自「每月歸零」變「每年歸零」

不過,有資深國會助理透露,在第10屆(即本屆)第二會期某一天發現「立委公費助理延長工時、國定假日、特休假應休未休工資及其他相關經費請領名冊」這張表格出現「一行紅字」,提到「目前累計留用共多少XXXX,當月額度XXXX,共計可用金額XXXX」(XXXX指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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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申請公費助理加班費「內網」表格突然出現「留用」(紅框處)。讀者提供

簡言之,公費助理當月加班費未用完,將可「留用」至下一個月,直到當年度年底若仍有餘額,始繳回國庫。該位資深助理表示,3月報加班費可用1月份的預算支付,一般企業會計帳也不會容許。

該助理致電詢問立院人事處,被告知原來立院「經費稽核委員會」曾開會討論,有民眾黨立委認為這就是給立委的錢,為何未用完就要繳回,應該給予「留用」彈性。為此,經委員會決議後,加班費自「每月歸零」變成「每年歸零」。

民眾黨立委反映下,留用的加班費可當助理資遣費

不僅如此,民眾黨立委也反映助理資遣費不應由立委支付,畢竟小黨用人資料庫不如藍綠大黨、異動較大,對小黨不公平,因此也經委員會決議,「留用」的加班費允許作為助理資遣費使用。

除了民眾黨加入立院後打破多項「慣例」,對於高虹安辦公室處理助理加班費相關作法,也令許多國會助理感到嘖嘖稱奇。已在立院工作10多年的某助理指出,立委辦公室向立院申報公費助理加班費,必須經過兩道關卡,一是必須以立委的token(晶片卡)進入立院內網填寫「經費請領名冊」,原則上應由立委本人填入每一位公費助理加班狀況,但立委行程繁忙,慣性會指定較為信任的助理代為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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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辦公室向立院申報公費助理加班費,必須經過兩道關卡,一是必須以立委的token(晶片卡)登入「內網」填報。讀者提供

立院請領助理加班費設關卡,須立委親筆簽名

為此,立院為了確保是立委「本人」核可,有了「第二關卡」,進入內網填寫表單、並上傳予人事處後,必須再印出書面,請立委「簽名」(立院有規定,涉及權利、義務事項僅限簽名,禁蓋章),確保該加班費請領是經立委親自審核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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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申請公費助理加班費,須經第二道關卡,內網填寫後印出該份書面表格,請立委親簽。讀者提供

高虹安曾對爆出助理每月向立院申領的薪資金額表達不知情,就有資深助理嘲諷,在立院請領加班費設有「兩道關卡」,倘若高虹安堅稱不知情,表示是「閉著眼睛簽名」,或者就是質疑助理代簽,該助理恐涉「偽造文書」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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