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全家四口隔離 被要求二次採檢 遭質疑恐開罰20萬

確診者通報是依照健保卡資料,但因為資料未更新,讓戶籍遷到高雄十多年的楊先生,確診後變成台南個案,他和太太都是陽性,兩個小孩陰性,全家在家裡隔離,已經進入第十天了,沒有收到防疫包與隔離單,不知自己何時可以解隔離?而且隔離過程中,被衛生局要求全家做第二次採檢,到現場卻被質疑恐怕會被開罰二十萬,怎麼會這樣呢?

投訴人楊先生:「亂七八糟的,就是不知道,他們的政策怎麼樣,我到現在連防疫包,居隔單什麼的,我都沒有收到,我問他們就回說,我們沒有你的資料啊。」

楊先生四月二十五號,全家四口到高醫採檢,夫妻兩人陽性確診,兩個小孩都陰性,在家隔離已經進入第十天,雖然都沒有症狀,但他根本不敢走出家門,何時解隔離也沒人告訴他,只能不斷自己打電話。

投訴人楊先生:「高市衛生局就說,你這樣不行,必須要帶你們的小孩再去採檢一次,我去高醫那邊採檢的時候,他當下也是跟我們說,你們這樣採檢第二次,是不行的,會被罰錢。」

四月二十八號,依照衛生局指示,全家一起進行第二次採檢,當場被質疑,恐怕會被開罰二十萬,隔天又接到衛生所的人,又打來告知恐怕會被開罰。

高雄市衛生局簡任技正潘炤穎:「如果是衛生局這邊,基於疫情研判的需要,是不需要(開罰)的。」

衛生局解釋,因為已經是確診個案,如果擅自離開隔離居所,會被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但因為楊先生是經由衛生局,要求採檢,因此沒有罰款的問題,但他為何確診後沒人管。

怎麼會發生這樣的事情,原來楊先生舊戶籍在台南,確診通報被歸為台南市個案,後來在高雄市衛生局,要求全家4/28做第二次採檢還是陽性,查證鼓山區公所民政課,確診資料始終沒有被匯入,里幹事在4/27,曾經透過區裡群組反應,沒有得到鼓山衛生所,與衛生局回覆,一直到五月五號向東森新聞投訴,衛生局才啟動關懷網絡,幸好楊先生確診後,非常自律的在家隔離,否則恐怕會變成防疫的破口。

(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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