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光祿持槍狩獵釋憲案 大法官5/7宣示解釋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8日電)大法官日前就原住民王光祿等打獵釋憲案召開言詞辯論庭,聲請人請求宣告違憲,內政部等代表強調現行管制架構合憲。司法院今天表示,本件訂5月7日下午4時宣示解釋。

台東縣海端鄉布農族獵人王光祿於民國102年間持獵槍射殺山羌等保育動物,最高法院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野生動物保育法判處3年6月徒刑定讞;經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認定有違憲之虞,裁定停審並聲請釋憲。

王光祿向大法官聲請釋憲後,原住民潘志強及桃園地院法官也聲請釋憲。

大法官將4件聲請合併,3月9日在憲法法庭召開言詞辯論庭,邀請王光祿、潘志強、內政部、警政署、農委會等相關機關,並請研究原住民族專家及生態保護專家表示意見。審判長許宗力庭末諭知,全案辯論終結,一個月內指定日期公布解釋。(編輯:方沛清)110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