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公布空污排放清冊

環保署表示,基準年為一○八年之空氣污染物排放清冊(TEDS11.0),已於七月一日公布於環保署清冊網站(https://teds.epa.gov.tw/),供各界下載,空氣污染物排放量相較於一○五年基準年(TEDS10.1)減量效果明顯。其中,細懸浮微粒(PM2.5)減量約廿六%、硫氧化物(SOx)減量約四十%、氮氧化物(NOx)減量約廿二%、非甲烷碳氫化合物(NMHC)減量約十%。對照一○五年監測結果PM2.5年平均濃度為二十微克/立方公尺、一○八年降為十六點二微克/立方公尺,改善近二成,顯示近年來環保署所執行的空氣污染行動方案已有相當成效。

環保署自八十一年起建立全國性空氣污染物排放資料庫,參考美國等先進國家三年一循環之作法,亦以每三年更新一次排放量資料庫方式辦理(三年間隔為一個基準年),本次排放清冊自一○八年度第四季開始籌備,範疇涵蓋全國各地區(台灣本島、澎湖及金馬),以及各污染源行業別排放量之推估調查,歷經一年九個月時間,由中央與各地方政府攜手合作完成,較過去版本建置時程縮短一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