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署頒發海廢循環產品標章 4企業共13件受證

環保署副署長蔡鴻德(左三)與獲授予首批海洋廢棄物循環產品標章的耐斯企業、寶綠特、宏恩塑膠及台捷精密負責人合影。(記者王先國攝)
環保署副署長蔡鴻德(左三)與獲授予首批海洋廢棄物循環產品標章的耐斯企業、寶綠特、宏恩塑膠及台捷精密負責人合影。(記者王先國攝)

▲環保署副署長蔡鴻德(左三)與獲授予首批海洋廢棄物循環產品標章的耐斯企業、寶綠特、宏恩塑膠及台捷精密負責人合影。(記者王先國攝)

環保署副署長蔡鴻德於昨(廿七)日主持首批「海洋廢棄物循環產品標章」授予暨成果發表會,此次有四家企業負責人或代表人接受授證,包括宏恩塑膠公司執行長洪哲耀、耐斯企業總廠長張志毓、寶綠特公司董事長歐柏豪與台捷精密公司董事長劉興朋,四家企業共十三件產品獲環保署授予「海洋廢棄物循環產品標章」,此首批標章產品宣告了標章元年的開始。蔡副署長致詞說,本次有十三項產品拔得頭籌獲授予認證標章,可以和國際接軌很不容易,他強調,海洋廢棄物回收再利用,「還有無限想像的空間」,台灣在海廢回收再利用做得很不錯,由海廢製造的產品如容器、瓶罐、漁業用具等,環保署之前並以含有九十六%海洋廢寶特瓶成分製成的服飾「潯寶衣」,當禮物致贈予各國駐台大使、代表等,他們看了都很驚艷台灣海廢產品的精良、品質好,見證了台灣企業在環保的努力,也展現了政府與企業共創乾淨海洋的決心。

環保署去年以含九十六%海廢製成的「潯寶衣」服飾,展開台灣海洋廢棄物循環利用的序幕,成功示範了產官學研及國際級驗證業者攜手落實海廢的循環利用與溯源驗證機制後,隨後並陸續於今年四月九日發布「海洋廢棄物循環產品標章推動作業要點」,作為企業申請及環保署審核與管理的依據,且於六月三日經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審查通過「海洋廢棄物循環產品標章」圖樣註冊為證明標章,鼓勵企業積極投入海洋環境保護,從減廢、減少資源耗用的角度,思索採用海洋廢棄物循環利用再製成產品的可行性。

本次獲授予海廢循環產品標章使用權的企業,分在產業鏈上下游互相串連,其中,資源循環產業宏恩塑膠公司以瓶蓋、浮球、漁網及塑膠桶/箱等海廢製成再生塑膠粒原料;寶綠特資源再生科技公司以廢寶特瓶製作再生原料;家用品大廠耐斯企業公司將廿六%PE海廢塑膠粒,加上七四%PCR陸廢消費後再生塑膠粒,運用於長青商品的包裝容器瓶身;創新企業台捷精密公司則混合海廢、農廢與漁廢,運用於地板、角材、板材的製造。本批海洋廢棄物循環產品的驗證作業,分別由台灣德國萊因技術監護顧問公司(德國萊因TUV)以及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金屬中心MIRDC)執行並出具查證聲明與報告,以落實公正客觀驗證。有國際級與技術深厚的台灣驗證機構參與,台灣海洋廢棄物循環產品的前景光明亮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