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吸毒後騎車拖欠罰款 土地被查封馬上繳清

(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縣10日電)花蓮劉姓男子因吸毒後騎機車被裁處新台幣6萬元罰鍰,又因施用毒品被裁處勒戒費3600多元;劉男逾期未繳清,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查封名下土地後,他馬上繳清欠款。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發布新聞稿指出,年近50歲劉姓男子於民國107年10月間因吸食安非他命後騎機車遭查獲,經交通部公路總局台北區監理所花蓮監理站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裁處6萬元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年。

劉男又因施用毒品被花蓮地方法院裁定觀察勒戒2個月,並經花蓮看收所裁處應繳納勒戒費3600餘元。劉男本應繳納罰鍰及勒戒費,卻僅繳納3300元後餘款逾期未繳,於108年間遭移送強制執行。

花蓮分署調查發現,劉男名下除一筆吉安鄉持分土地外,因名下機車查無行蹤,也無其他財產可供執行,於是立即查封該不動產以保全強制執行。

劉男在土地被查封後曾提出分期繳納申請,但僅繳納1期3000元後便未再履行,違約後花蓮分署立即啟動執行程序,扣押其名下存款1200餘元。

劉男哀求他因生活困難,願分期處理,不料再度食言,僅繳納1期3000元後便未再繳款,花蓮分署告知將不再同意其分期繳納並將進行土地拍賣程序後,劉男日前一次繳清所欠罰鍰及費用。

花蓮分署指出,將針對屢催不繳罰鍰、惡意欠繳的義務人採取強力執行措施,遏止酒(毒)駕歪風。對於有酒(毒)癮問題的民眾,將主動通報衛生局協助戒除,經濟困難或失業繳不出罰單者,則協助辦理分期繳納或轉介就業服務站、社福機構。(編輯:謝雅竹)1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