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嘿咻人妻32次 怕「一罪一罰」掰多病僅6次

社會中心/苗栗報導

一名男子與一名有夫之婦有染,2人之後陸續上床多次,遭對方丈夫控告妨害家庭。男子原本供稱平均每3天就和人妻「嘿咻」一次,先後約發生關係32次;遭到起訴後,擔心「一罪一罰」原則,竟改口稱自己罹患多項疾病身體差,僅和對方嘿咻6次,但法官不採信,仍以32次計算判刑,合併執行10個月徒刑。

法院調查發現,該名與人妻通姦的蕭姓男子,離婚且育有2名已成年的子女,他與盧姓人妻在12年因宗教認識,8月起到12月5日盧女和張姓丈夫離婚前這段期間,盧女向丈夫坦承外遇,和蕭男在租屋處發生多次關係。當時雙方協調離婚,張男因此怒控蕭男妨害家庭。

蕭男原本供稱,平均約每3天和盧女「嘿咻」一次,交往期間大概發生約32次性關係,之後遭到起訴。根據《自由時報》報導,他因擔心「一罪一罰」原則,擔心刑期過長,法院出庭後改稱自己有罹患心臟病、高血壓、椎間盤突出等疾病,辯自己身體不好無法頻繁發生性行為,改口稱僅和盧女嘿咻6次。

蕭男還在庭上辯稱,自己在地檢署應訊時因過於緊張,加上沒請律師且又身體不舒服才會說錯,但法官認為蕭男說謊而不採信,認為他自承的發生32次關係較為可信,因此各判刑4月,合併執行10個月,可易科罰金。但蕭男如不想被關,以每日1千元折算1天,他得繳30萬才能換免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