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妻外遇 夫裝針孔偷拍判3月

卓姓男子與妻子分房睡,因懷疑她外遇便在其房間裝針孔攝影機偷拍近半個月,宜蘭地方法院依妨害秘密罪判有期徒刑3個月。(記者林坤瑋攝)
卓姓男子與妻子分房睡,因懷疑她外遇便在其房間裝針孔攝影機偷拍近半個月,宜蘭地方法院依妨害秘密罪判有期徒刑3個月。(記者林坤瑋攝)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縣礁溪鄉一名卓姓男子與妻子分房睡,因懷疑她外遇便在其房間裝針孔攝影機,偷拍近半個月後東窗事發,雙方鬧上法庭對簿公堂。宜蘭地方法院依妨害秘密罪判有期徒刑三個月,易科罰金一千元折算一日,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三十八歲的卓男夫婦在長子出生後即分房睡。妻子表示,去年一月廿九日,她在丈夫房間找自己的衣服時,丈夫外套掉落地上發出「咚」的聲音,她伸手從口袋找到一支手機,畫面竟是她的房間,並正對床;當天晚上,她回到自己房間,為避免驚動丈夫,假裝在房裡找東西,果然發現有一把電線和電視電線捆在一起,還有一個很小的鏡頭。隔天上午,妻子報警,由警察將針孔攝影機拆下。

卓男對此矢口否認,辯稱裝攝影機是為要了解小孩為何會哭,沒有妨害秘密的犯意。卓妻表示,雖然對方是丈夫,但沒同意他在自己的房間裝針孔攝影機,監視其非公開活動或隱私部位。法官認為,妻子會將遠端監控攝影機電源拔掉,顯然妻子在房內的非公開活動,有不願他人知悉的隱私期待,丈夫不得在未經妻子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在妻子房裡裝設針孔攝影機,還藏的很隱密,主觀上確有偷錄妻子在房內一切活動無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