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影響陸籍子女居留定居 內政部同意彈性處理

不少陸籍子女受疫情影響無法返台,導致未能符合每年在台居住超過183天規定,影響後續申請長期居留和定居時程。內政部今(23)日公布彈性處理原則:管制入境期間將不納入計算,前後在台居留期間視為連續不中斷。在扣除管制期間後,在台居住加總還是必須滿183天。(張柏仲報導)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在新冠疫情期間管制部分外籍人士入境。其中,已獲許可在台長期探親或專案居留的陸籍子女,從去年7月16號起分批開放入境。這些人因為疫情無法返台連續居住一定期間,導致無法符合在台停留或居留連續兩年或四年、每年合法居住必須超過183天要求,憂心可能延後申請專案長期居留或定居的時程。

內政部表示,去年12月就已經邀集陸委會共同研商,23號正式公告「大陸地區人民因疫情因素無法返台導致未能符合法定每年在臺居住滿183天要件處理原則」,「管制入境期間」將不納入在臺停留或居留及居住期間計算,管制前後在臺停居留期間視為連續不中斷;扣除管制入境期間,管制前後在臺居住期間加總,每年還是需要在台居住滿183天。

內政部指出,這項彈性處理原則公告施行後,當事人如果尚未符合要件,得於入境並符合相關要件後,再向移民署提出申請。民眾如果有任何疑義,也可以洽詢所在地的移民署各服務站諮詢。(圖表:內政部提供)